Sun of Jamaica 牙买加的阳光——陶笛曲

    Lotus说写博的人都自恋。。。咳,我觉得是这样,因为写博,就会搜肠刮肚地想别人说自己的好话,然后一落笔就更加牢牢地记住,于是就愈发自恋了。我就是这样,别人说我什么好话我都会牢牢滴记在心里的哟~

    我读大学的时候,小猪(一室友)当众夸我说我的声音特别阳光,就像牙买加的阳光一样,虽然我们没一个人知道牙买加的阳光到底是啥样,但是想过去应该也是温暖和明亮的。

     至于她说过的其他什么话我就不太记得了。

     她家境好,她爸是香港一成衣公司驻上海的高级经理,专门给大牌OEM做代工的。所以穿衣打扮非常有眼光有品位,跟眼下流行的小姑娘的“潮”还不一样,直接就是走优雅休闲范儿了~ 她也是有渠道,她爸老给她拿大牌的衣服。所以在与她同吃同住四年这种潜移默化的深度影响下,我的穿衣眼光和品味也产生了质的飞跃,直接从地摊货跳跃到开始喜欢上 Levis, CK, Esprit, Banana republic, 23区,Jessica, Max Studio, Mexx, Sandwich, Ann Talor, 我最喜欢Ann Talor的风格。好衣服是这样的,它会让你很舒服。人最酷的穿法是衣服买来,先把水标、领标一并剪掉,就干干净净一件衣服,但是只要你手一摸或者只是看看版型,你就知道这是件好衣服。不但手感、质感好,还有就是细节方面都很注意,配色等并不扎眼,你在镜子里看自己也许不会多看一眼,但是离开的时候你会很自信。我觉得穿衣戴帽就是应该给人自信的感觉,靓衣靓裳可以让自己生活的这一天人靓心情靓。

     现在说实在话,谁缺那两件衣服穿啊。所以,衣服在精不在多。可有可无、洗过三次就缩水掉色的衣服不要去买,把钱省下来买几件做工精致一点的好衣服,可以穿的时间更长,其实更省钱。你那么多鸡肋的衣服堆在那里,占多少空间啊,房子现在一平米多贵呀。看起来琳琅满目的,实际上每次出门都要发愁“没几件可以见人的好衣服”,这是为啥呢?而且买好衣服不用担心会过时,好牌子的衣服不会设计很夸张的,穿好几年都没问题。我有几件大学里的跟小猪买的衣服,上班以后到现在春夏秋冬照样穿,不变形不掉色,一样好看。

     在杭州读大学的时候,正是春心荡漾的年纪,又在那么一个春意荡漾的城市里,也难免我们女生有时也会春情荡漾。

     我记得有一次我陪她去浙工大找她男朋友,她打扮地那叫一个漂亮,吊带小背心配长牛仔裙,斜挎白色流苏长穗的包包。我一直都记着她的那个样子,她皮肤白,很妩媚,很有女人味。包括那个包包也是那么好看,其实只是黑眼睛的包包,并不是什么大牌,但是她眼光就是那么好,挑完那个包,店员说这款是他们设计师在意大利获奖的限量设计版。。。我跟她边上就跟丑小鸭一样,她就那么风含情水含笑地走在工大的校园里,我呢就帮她偷偷地数有几个男生回头看她——“一个、二个、三个……” 我一说“又一个了”,她就会特妩媚地瞟我一眼。她今天要是听我说起肯定会大笑,然后不承认,但是这都是真的。

     毕业后,她在上海一静安区四星酒店培训部做事,我在一IT公司市场部做事。出差上海,本来我应该住协议酒店,然后我让前台帮忙帮我把酒店定到她做事的那家酒店。酒店上班时间很奇怪,跟我们不一样,我完事后去她办公室找她,看到她穿着刻板的制服,黑皮鞋,真是。。。我一直都觉得酒店的工作不适合她,她是个多么爱穿漂亮衣服的人呀。后来我们一起吃饭聊天,感觉人的锐气和潇洒已经被磨去了不少,再也做不出那种“挣回头率”的事情了。

    我们,慢慢地,都成熟了。

 

 


11/04/2011 09:40 分类: 评论(1) 阅读(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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